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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5-1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非法集资”背后是官员对公信力的“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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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发帖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2011年拟建设龙泉生态庄园工程,庄园法人村长魏某某向千余名百姓集资,涉及金额超亿元,而后不能按期兑现。人民“人民”今日从榆次区委宣传部获悉,区政府已就此事成立“处置龙泉、金海泉非法集资案件工作组”,公安机关介入调查。(11月20日 人民)
又是一起村干部坑害群众案,真是让人惊呼这个不入流“芝麻官”的实力。这起案件,据榆次区公安分局通报,共接到报案人数1280人,涉及两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报案金额1.1亿余元,其人数和金额都让人震惊,不像是一个村干部能够完成的,是否应该查一查还有没有上层的官员参与其中,或是充当非法集资的“保护伞”。
可以说,非法集资者搭台圈钱,某些官员和政府部门捧场助兴甚至参与分肥是存在的,双方一唱一和配合默契,群众一眨眼工夫就被骗得血本无归。为何类似的案件屡试不爽?答案很简单,是对参与官员的一种信任,而这些被钱迷了心窍的贪官正是在贱卖着政府的公信力和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实在让人觉得可耻。因此,必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参与其中的政府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参与其中,或是只收取了“出场费”,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和法律。
另外,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招商引资,捞取政绩,不惜透支公权力的公信力,为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信誉担保。如安徽省太和县双阳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6.4亿元。该案之所以能持续近十年、涉及公众存款户6000余户,关键在于当地一批领导经常到该集团视察,为其负责人戴上一顶又一顶光彩照人的桂冠。从而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大的欺骗性,使更多群众陷入到骗局之中。可见,政府官员在集资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
通过一起又一起血淋淋的集资案件,应该为一些官员敲响警钟。身为公家公职人员,掌握着社会的公权力,是代表国家的形象,代表着公权力的权威,如果为了政绩无节制的为企业服务,或是参与到坑害老百姓的队伍里,那必将损害国家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同样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到案件被查处时后悔以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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